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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18_26W

[城建讨论]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进度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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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4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花都区田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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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4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汤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5〕4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新南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新东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盘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盘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四经济合作社的5.976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新南、新东、大迳、盘一、盘二、上一、上二、上三、上四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第二批)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22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旧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东至九龙大道、新田村,南临镇龙村,西临福山村、大涵村,北至旺村、长庚村。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新南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新东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盘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盘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5.976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经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新南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新东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大迳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盘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盘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二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四经济合作社户代表大会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5.9763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拆除复建、货币补偿的方式结合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2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9月1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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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4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汤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5〕5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的3.386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五福堂一、二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39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二社)旧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东至新田村,南至镇龙村,西临九龙大道,北至广河高速。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386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经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成员(股东)代表会议依法表决同意、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一经济合作社和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五福堂二经济合作社成员大会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3.3867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货币补偿(弃产)和回迁安置两种补偿方式,或者以两种补偿方式结合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5〕13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1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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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4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大坦村、九楼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埔府征预告〔2025〕60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新龙镇大坦村、九楼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作为南香路西延线工程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花莞高速以北、金坑河两侧(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9668公顷(59.5020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1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0月14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工作安排时间。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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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4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金坑村经济联合社、金坑村龙山、邓屋、鹅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穗埔府征补告〔2025〕71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0.1200公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新龙镇金坑村经济联合社、金坑村龙山、邓屋、鹅冚经济合作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为70.20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24.80万元/公顷。
(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2〕3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实地留地安排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新龙镇金坑村经济联合社、金坑村龙山、邓屋、鹅冚经济合作社土地面积共1.8000亩,征地双方已于2021年8月1日前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第八点规定执行原征地社保政策,核定该项目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11人,按1.62万元/人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17.82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7日(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7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新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曾先生;电话:31605440)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7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1楼106室(联系人:祝先生、李先生;电话:82113843;邮编:510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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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4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福洞村福田、份田、福山村潭二、山下、田心、金坑村龙田、龙山、邓屋、鹅冚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穗埔府征补告〔2025〕72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2.8470公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新龙镇福洞村福田、份田、福山村潭二、山下、田心、金坑村龙田、龙山、邓屋、鹅冚经济合作社、金坑村经济联合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为70.20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24.80万元/公顷。
(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知识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2〕3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196万元/亩折算货币补偿或实地留地的方式安排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新龙镇福洞村福田、份田、福山村潭二、山下、田心、金坑村龙田、龙山、邓屋、鹅冚经济合作社、金坑村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共42.7050亩,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规定,核定该项目按2.47万元/亩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105.52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7日(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7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新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曾先生;电话:31605440)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7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1楼106室(联系人:祝先生、李先生;电话:82113843;邮编:510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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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区罗冲围

2025年8月30日,由珠江实业集团旗下广州城更深度参与的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首开区安置工程顺利完成首个塔楼地下室顶板浇筑,实现“正负零”关键节点。这一里程碑节点标志着项目正式由地下基础施工转入地上主体结构快速建造阶段,为2026年底交付1827套安置房奠定基础。

作为广州市四大重点改造片区中进展最快、示范效应最强的项目,罗冲围片区已在机制创新、国企协同、审批速度、资金保障、工程提速、民生落实等方面取得多项“第一”。项目始终践行“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和“安置先行、配套先行”的原则,先行建设首开安置区,用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规划建设20万平方米安置房,提前兑现对群众美好生活的承诺。

自2024年11月开工以来,项目面临溶洞见洞率高、淤泥质土挖运困难、施工场地受限等多重挑战。项目团队通过超前开展溶洞处理、落实中转场地优化土方转运、联合交管部门制定运输方案及智慧管理系统等系列举措,在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同时,显著提升了施工效率。同时,在基坑支护和地下室结构施工中,项目采用科学严谨的方案,精确控制水位,构建防护屏障,合理采用换撑措施,安全开挖并外运土方约30万立方米,为项目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罗冲围片区城中村改造,是广州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珠江实业集团和广州城更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速度、提升民生温度,建设商业、文体、医养等六大中心,推动“生活、生产、生态”三生融合,助力广州城市更新与活力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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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4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化区禾仓村

2025年9月3日,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房建设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项目首块筏板浇筑顺利完成。该施工节点位于1栋塔楼及周边地库底板,共浇筑混凝土1776立方米,浇筑面积达1890平方米。此次浇筑在高温环境下连续作业20小时,施工进程总体平稳有序。
项目团队克服天气等因素影响,保障了浇筑节点如期完成。施工期间,街道及周边居民也对工程给予了充分理解与支持。该节点的完成为项目整体推进奠定了基础,预计2027年可交付288套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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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沙区大涌村、广隆村、东井村、鹿颈村、南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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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5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区潭村

广州市白云区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地块及安置区配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房建)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具体范围为潭溪路以南、石井河以东、水牛路以北、石槎路以西。建设内容包括安置地块开发、配套道路及地下空间利用,总用地面积约421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7616平方米,最终建设规模及指标以批复方案为准。
地块1(AB2716005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4903.0㎡,总建筑面积98416㎡(计容面积67061㎡,不计容面积31355㎡),容积率4.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12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25~39层高层住宅(首层架空)、1栋15班幼儿园、托儿所及配套公建,地下为二层结构。
地块2(AB271600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7263.0㎡,总建筑面积193072㎡(计容面积134501㎡,不计容面积58571㎡),容积率4.93,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120米。主要建设6栋31~39层高层住宅(首层架空)及配套公建。
地块3与地块4:均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分别约1305㎡、2109㎡,将用于生态防护与环境优化。
配套工程:包含小区道路约468米(面积约5797.5㎡),并利用两地块中间的小区道路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6128㎡),与地块1、2连通,提升区域交通与停车效率。

中标信息:第一名: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成)中铁二局(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工程勘察院、(成)中建新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67116200.00元
第二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70715300.00元
第三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成)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长沙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66396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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