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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讨论]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进度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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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3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珠区凤和村(新市头)

毗邻地铁客村站的海珠区新市头村更新改造项目近日举行复建房摇珠分房启动仪式,标志着新市头村更新改造项目进入圆满竣工、喜迎回迁的收官阶段。

当天共有71户村民申请摇珠,涉及首批共66套四房两厅户型的房源,全程由海珠公证处进行公证,确保摇珠工作公平公开。

新市头村位于艺景路以南、新市头路以西,是广州新中轴线海珠片区的重要地块,隔江与珠江新城CBD相望,紧邻广州塔、赤岗塔、“三大馆”等地标。

新市头村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前后

据了解,新市头村更新改造项目复建房的户型有:建筑面积约44-49方的单房、约60方的一房一厅、约68-80方的两房两厅一卫、约86-91方的三房两厅一卫、约122-130方的三房两厅两卫、约128方的四房两厅两卫。
改造项目凝聚了政府、村社、合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直较快推进:
2019年7月,启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工作,十天内签约率超过50%,仅用3个月全村签约率达90%;
2019年11月,全面启动房屋拆卸工作,仅用8个月完成全部房屋拆卸及土地平整;
2020年9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2023年10月,首批复建房实现封顶。

据悉,目前新市头村更新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联合验收,正式进入复建房摇珠分房阶段。接下来,将按计划进行其他户型房源的摇珠分配工作让新市头村屋主早日搬入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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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化区东风村

从化区最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东风村,正全面驶入“快车道”。作为从化区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新模式推进的标杆,东风村改造既是当地城市更新进程中的重要实践,也是切实改善村民生活品质、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工程。我院参与东风村改造前期专项借款申报、改造方案编制等核心流程攻坚,助推方案获批并顺利实施落地。

一、东风村改造速览
从化“头号”项目全面启动

从化“头号”改造工程:2025年5月27日,从化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方案正式获批,将按照“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新模式推进改造。项目改造范围212.78公顷,涉及1689户、6021名村民,拆除建筑面积66.5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83.17万平方米,是从化区体量最大的改造项目。

区位价值突出:东风村坐拥优越地理位置,距离区政府2公里,紧邻秀美流溪河。村域内从化大道、迎宾大道、兴从路等主干道纵横交错,范围内设有地铁14号线东风站,交通便捷。

区位示意图(来源:自绘)

人文底蕴深厚:拥有八百余年历史的东风村(殷家庄),是广府与客家文化交融的宗族村落。其独特的聚落布局和代代相传的文化习俗,彰显着深厚的历史价值和人文魅力。

殷家庄历史风貌保护区示意图(来源:改造方案)

国企主力担当:项目由熟悉当地情况的本地国企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主力操盘,确保改造项目高效、稳步推进。

二、征拆建设双线告捷
跑出“东风速度

征拆攻坚创纪录:截至目前,累计签订安置协议超130户,成功拆除房屋超4.6万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30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从化妇女儿童医院地块实现拆迁清零;7月27日,复建住宅02地块实现征拆房屋拆除清零,为城中村改造树立了新的“攻坚样本”。

安置建设加速度:针对村民安置,安置房开工780余套。同时,通过购买存量房,已为村民提供约400套现房。项目全力推进河西安置区二期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复建住宅02地块招标程序已启动,预计9月30日前开工,让村民早日住上新房。

三、创新“三大经验”
破解改造难题,汇聚民心合力

01. 党建引领,制度护航:凝聚改造强大合力

党旗高扬,筑牢攻坚阵地:坚持党建引领,打造“项目+支部”模式,成立东风村改造临时党支部,构建五级责任体系。调动80余名懂规划、熟民情的党员干部奋战一线,淬炼担当,组建“党员攻坚突击队”驻点,以“一户一策”精准动迁,夯实和谐改造基础。

挂图作战,精准高效攻坚:全面实行挂图作战模式,推行“分户包干+扫尾清零”机制,确保复建住宅区、迎宾大道东沿线地块征拆任务100%按期完成。

网格善治,激活基层力量:充分发挥“熟人、熟事、熟地”优势,整合党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干部等力量,组建13个网格党小组、87个包户责任区,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党政领导带队,通过现场宣讲、入户宣传等方式“精准滴灌”政策信息,深摸社情民意,带队入户2300余次,收集诉求90余条,协议签署率显著提升。

法治护航,化解历史难题:坚持“补偿一个标准、测量一把尺子”,依法公平处理外嫁女等安置补偿历史难题,成功化解21项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补偿款支付,以诚信赢得群众支持,让村民从“盼改造”转向“抢签约”。

工作人员入户宣传(来源:从化区城郊街公众号)

工作人员指导签约(来源:从化区城郊街公众号)

02. 安置先行,多元选择:筑牢村民幸福家园

推出“安置三选一”惠民套餐,充分满足拆迁安置户多样化的需求:

方式一:产权调换,原址回迁享增值红利超50%的村民选择原址回迁安置。改造范围内复建高品质住宅26万平方米,安置房毗邻东风地铁站、从化大道,让村民原址回迁安置,资产升值可期。

方式二:货币补偿,灵活购房自主安家超30%的村民选择货币补偿。根据《从化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从府〔2025〕2号),合法产权部分房屋弃产补偿最高7020元/平方米,补偿金可基本覆盖周边新房房款,助力村民择优选房,自主安家。

方式三:购买存量房安置,即拆即安即入住其余村民选择通过现房回迁,实现零等待搬迁安置,“拆房当天拿钥匙”。项目购买河西安置区住房约400套,5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即拆即安即入住”的安置模式。

通过“回迁增值+货币自主+现房速享”组合拳,集中破解重点区域安置问题,加快推进被征地村民安置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河西安置区一期(购买存量房)航拍图(来源:网络)

复建住宅地块效果图(来源:深化设计方案)

03. 政企协同,三同步机制:提升改造效率


东风村改造项目建立了“前期-征拆-建设”三同步机制,极大压缩安置回迁的时间。

一是创新同步机制,破除部门壁垒。创新构建高效协同机制,通过建立“区领导包联+专班攻坚”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提升协作效率,有效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是配套先行,城市升级根基筑牢。地下动脉焕新,同步推进水电管网、排污系统、道路拓宽等8项基建工程,杜绝“回迁房等配套”困局,确保整个项目的基础设施得到保障。安置区周边规划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和商业服务等9大公服设施,实现一刻钟生活圈理念。

三是构建可持续融资共赢生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约15亿社会企业资本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形成多方合作、协同推进的更新合力。

四、改造方案
擘画生态智城蓝图

01. 公园城市,激活城绿交融的生命力

整体形成“文化聚心,十字激活,梳式漫网”的空间结构,以公园化环境连接城市与自然,TOD开发理念,功能复合的活力城区,保留并激活农业、村落与生态景观。

绿脉通河,以流溪河为纽带,构建“城园绿心+3廊通河”的绿地系统,打造内外渗透的公园社区。充分利用公园本底置入多种公共活力空间,打造7大公园,形成集运动康体、文化体验休闲游憩、科普教育等多元主题、空间宜人的公园体系。

都市活力,倡导TOD开发理念,围绕东风站以圈层式混合功能布局。引导公服及配套设施沿主要街道布局,串联多个社区服务中心及城市休闲节点。

文化赋能,殷家庄作为基地内核心文化要素,筑入商业体验、文化旅游等功能,强化与东风站商业综合体的产业互动效应,构建文商旅产业集聚核心。

02. 交通脉动,构建“六横三纵”路网格局

为支撑东风村城中村改造,疏解地区交通压力,本次规划后形成“六横三纵”路网结构,主要对外道路有环城北路、从化大道、迎宾大道等。

“毛细血管”疏通,路网密度从7.06→9.25公里/平方公里(增幅31%),道路面积率从17.2%→23.8%(增幅38%)。

TOD无缝接驳,围绕东风地铁站,打造慢行交通系统,增设人行天桥,地铁站步行圈覆盖安置房,通勤效率提升。

03. 产业兴城,大湾区休闲度假新地标

聚焦从化中心城区核心片区级能,形成以田园生态康养为引领、都市文商旅为主体、现代都市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补充的“大湾区全业态一站式高品质休闲度假体验目的地”。

项目产业规模预测总计容建筑面积为35万㎡,按照500㎡/家预估,达可容纳企业超700家;产值税收区域整体产业部分每年贡献税收近3.5亿元;预计产生连带周边就业人口1.8万人。

04. 民生配套,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方案将建设成为完整居住社区,全面落实“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配置要求,因地制宜完善道路、水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并持续优化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

按区域统筹-街道-居委三级,规划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142处。其中,区域统筹级各类设施2处;街道级各类设施33处;居委级各类设施107处。显著提高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城市设计总平面图(来源:改造方案)

五、未来展望
活力东风新篇章

东风村城中村改造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未来,这座起源于元末明初、拥有八百余年历史的东风村将彻底焕发新生机,成为从化区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

东风村的蝶变不仅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更是让村民共享城市发展红利的生动实践,也将为从化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舒适、便捷、宜居的东风新城!

改造后效果图(来源: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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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化区禾仓村、东风村、联星村西华社

近日,作为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关键节点,从化客运站地铁A出口周边正式启动拆除工作。这一进展标志着项目进入实质性攻坚阶段,不仅加速了城市空间优化进程,也意味着从化区在积极推进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加力提速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的实践中迈出坚实一步。

通过激活土地资源要素强化用地保障,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攻坚,从化正加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向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的蓝图迈进。↓↓↓

地铁口片区开拆:TOD开发激活城市空间
禾仓村改造项目位于从化中心城区东拓核心区,改造面积约82公顷,毗邻从化客运站与地铁14号线从化客运站,是广州北部承接中部综合城市功能外拓的重要载体。此次启动拆除的地铁A出口周边地块,是项目TOD站城一体开发的核心区域。

从化客运站地铁口周边拆除现场

据悉,该地块拆除后将践行“立体复合、站城融合”理念,统筹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未来,这里将建设集商业服务、交通换乘、生态休闲于一体的活力街区,通过优化进出站客流组织,实现“工作、生活、旅游”全天候零换乘体验。“地铁口片区的改造不仅能破解当前交通拥堵、空间碎片化问题,更将通过土地高效利用激活区域价值,为环两山区域提供‘轨道引领城市更新’的示范样本。”区规划资源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禾仓村禾瑞府拆除现场

截至目前,禾仓村项目累计签约125户,姓钟围复建房已完成设计招标并于6月20日破土动工,建成后将提供288套安置房。

禾仓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现场会

环两山引领区定位:从化门户功能再升级

作为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重要节点,禾仓村改造项目肩负着“重塑城市空间、提升区域协同”的双重使命。根据规划,项目将依托流溪河生态廊道与木壳岭公园景观资源,打造总建筑面积约144.59万平方米的TOD宜居社区,重点构建“交通枢纽+产业集群+品质生活”三位一体功能体系。

从化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中村改造工作是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关键举措。通过地铁14号线串联广州中心城区与环两山生态经济带,项目将推动“山-水-城”融合发展,助力从化从“生态屏障”向“生态经济门户”转型。“未来,这里不仅是从化的城市客厅,更将成为环两山区域对接大湾区核心城市的‘活力之芯’,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空间载体和功能支撑。”

多点突破:从化城中村改造全速推进

在禾仓村项目提速的同时,从化区其他城中村改造项目亦稳步推进。其中,联星村西华社改造已于6月全面完成现状建筑拆除工作,6月14日启动复建安置区奠基,计划建设728套高品质安置房;东风村项目累计签约122户,河西安置区二期已完成支护灌注桩施工,400套安置房进入主体建设阶段。下一步,从化城中村改造工作将继续聚焦关键节点,大力压实“区领导包联+专班攻坚”机制,倒排工期积极推进征拆。同时加快安置房建设,确保姓钟围复建房、东风村河西安置区等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联星村西华社全面改造效果图

未来,随着禾仓村及其他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深入推进,从化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总体要求,通过城中村改造不断增强城市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从化力量,以“绣花”功夫推动城市空间重构、功能升级,为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注入新动能。

文图:黄颖瑶 通讯员区规划资源分局宣编辑:利文婷初审:刘芳审核:王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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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长平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埔府征预告〔2025〕51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长岭街道长平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作为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长平站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长岭路两侧、萝平路以东(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5170公顷(7.7550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2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1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工作安排时间。
六、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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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夏园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埔府征预告〔2025〕5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夏园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拟作为穗东街黄埔东路北片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东接开发大道,西临南湾村,北临将军山片区,南接南湾涌(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21.9613公顷(合329.419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4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21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工作安排时间。
六、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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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禾丰村、贤江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
预公告补充公告
穗埔府征预告〔2025〕5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区于2023年3月20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埔府预征〔2023〕8号)。结合实际权属信息及征收进展情况,现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中的0.3618公顷范围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权属和面积:结合实际权属情况,上述征收范围调整为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禾丰村、永和街道贤江村属下的集体土地0.3618公顷(5.4270亩)。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作为禾丰片区九岭政府储备地块新建小学项目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九岭路以北、禾丰新村以南(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4日。
五、工作安排本次仅对拟征收土地情况再次预公告,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现状调查结果以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埔府预征〔2023〕8号)发布之日后调查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自原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穗埔府征补告〔2025〕63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永和街贤江社区经济联合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永和街贤江社区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0.3409公顷(5.1135亩),其中农用地0.1350公顷(2.0250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2059公顷(3.0885亩)。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为81.90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08.10万元/公顷。
(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2〕2号)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情况该批次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落地,征地补偿费用按留用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该批次为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贤江社区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使用留用地指标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相关规定,不需再安排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永和街贤江社区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5.1135亩,全部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第二点规定不计提征地社保费(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7日(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7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刘先生;电话:2621977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7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1楼106室(联系人:杨小姐;电话:82392475;邮编:510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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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文冲村、沧联村、笔岗村、火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穗埔府征补告〔2025〕60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2703公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文冲街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云埔街笔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沧联股份经济联合社、火村社区经济联合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文冲街、云埔街沧联社区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08.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26.25万元/公顷;云埔街笔岗社区、火村社区土地补偿费标准为81.90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08.10万元/公顷。
(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临港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2〕1号)、《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2〕2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文冲街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云埔街笔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沧联股份经济联合社、火村社区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共19.0545亩,征地双方已于2021年8月1日前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第八点规定执行原征地社保政策,核定该项目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15人,按1.62万元/人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24.30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9日(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9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黄埔区人民政府文冲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敖先生;电话:82494306)、云埔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原先生;电话:82119939)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9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反馈异议并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1楼106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2113843;邮编:510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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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汤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穗埔府征补告〔2025〕62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七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3217公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东北部,东至新田村,西临九龙大道,北至广河高速,南至镇龙村,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已经成员代表会议依法表决同意,该批次用地征收后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本次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于汤村村(五福堂一、二社)旧村改造项目。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1.3217公顷(19.8255亩),其中,农用地1.0150公顷(15.2250亩),含耕地0.1365公顷(2.0475亩);建设用地0.3067公顷(4.6005亩),未利用地0公顷。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按照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的《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五福堂一、二社)旧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补偿。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采取货币补偿和复建房回迁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二)社会保障。该项目征收我区龙湖街汤村村土地面积共19.8255亩,其中0亩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征地双方于2021年8月1日后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该项目征地社保费应按2.47万元/亩的标准计提(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时,我区每亩平均征收农用地综合区片地价21.84万元/亩乘以对应广州市五级十档计提比例11%,因计算结果2.4024万元/亩低于该档最低计提标准2.47万元/亩,按最低计提标准执行),其中0亩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按规定不计提征地社保费。需计提资金共48.97万元由征地主体(用地单位)一次性预存入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单列计提并计入征地成本,纳入工程项目概算。(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广州市黄埔区亿创街1号龙湖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毕伍星;电话:020- 87488206)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萝岗广垦商务大厦A2栋15楼1503(联系人:曾先生,电话:82481013)。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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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下沙村、茅岗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穗埔府征补告〔2025〕61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黄埔街下沙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和鱼珠街茅岗股份经济联合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08.7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26.25万元/公顷。
(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临港片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开规划资源规字〔2022〕1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按照130万元/亩折算货币补偿安排黄埔街下沙村留用地,按照实地留地安排鱼珠街茅岗村留用地。
(三)社会保障。该批次用地征收黄埔街下沙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和鱼珠街茅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土地面积共32.0475亩,征地双方已于2021年8月1日前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第八点规定执行原征地社保政策,核定该批次用地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59人,按1.62万元/人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95.58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22日(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22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饶小姐;联系电话:89857913)、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32383151)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22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反馈异议。异议提交地址为: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1楼106室(联系人:陈小姐;电话:82510756;邮编:510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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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4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埔区埔心村、何棠下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穗埔府征补告〔2025〕64号)
(本公告为第一次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2025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4.6606公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埔心村经济联合社、埔心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埔心村第六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竹山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金一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金二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东风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群英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何棠下村红旗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胜利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前进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红卫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团结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联星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五星经济合作社、何棠下村人和经济合作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4〕103号)的规定,土地补偿标准为70.2万元/公顷,安置补助标准为124.8万元/公顷。
(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按黄埔区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按黄埔区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其中埔心村留用地拟在被征地单位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落实,何棠下村留用地拟在被征地单位的旧村改造项目中落实。
(三)社会保障费用。该项目征收埔心村、何棠下村面积共219.9090亩,征地双方已于2021年8月1日前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第八点规定执行原征地社保政策,核定该项目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64人,按1.62万元/人标准一次性计提征地社保费共103.68万元,预存入区“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2日。(不少于30日)
(二)补偿登记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2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广州市黄埔区亿创街1号33层龙湖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小姐;020-8743313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者公示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异议反馈渠道。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2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区提交书面意见。异议提交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人才大厦31楼08室(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20-82119632;邮编:510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对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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